|
|
|
对统一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思考
|
| |
[摘要] 我国现行的差异性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使内外资企业的竞争条件很不一致,已不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背离了WTO所要求的公平竞争原则,同时也使我国税收大量流失,从长远看,也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应该借鉴国外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成功经验,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规,确定合适的税率,界定纳税人的范围,统一、规范税前扣除范围及标准,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消除当前企业所得税制的弊端,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关键词] 所得税;国民待遇原则;税制改革 一、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的问题 (一)内外资企业税负的差异,导致了不公平竞争,不仅影响了内资企业的发展,同时对于外资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是不利的 1.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不一 我国内资企业所得税率为33%;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为30%,另外3%地方税附加由地方政府决定征免。从表面上看,二者名义税率基本一致,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差异。地方政府对于内资企业往往是控制和限制减免税政策,而对于外资企业则有特定的减免优惠政策及再投资的税收优惠。这种政策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对外资企业所实行的“两免三减半”的政策,而有些地方政府为吸引更多的外资,对3%地方附加税也予以免征,这样就使外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远远低于内资企业所得税率。权威部门机构研究显示:内资企业的实际税负应该接近或达到外资企业两倍,这就使内资企业在所得税待遇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在与外资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这明显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