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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新弱势群体的就业与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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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中国社会巨大的变化,平均每年8%的经济增长速度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但必须承认,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如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失业率上升等诸多问题,这已成为影响我国未来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障碍。失业人员的增加,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不可避免地导致贫困人口的激增及对社会公平的思考。更为令人担忧的是在城镇,由于失业,大部分人陷入绝对贫困,两极分化现象日益严重。种种迹象显示,中国正在逐步形成个新的阶层:城市新弱势群体。 一、城市新弱势群体的现状 与一般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不同,城市新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由于职业技能差、文化水平低,虽然都在积极寻找工作,但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即使就业也基本属于临时就业或弹性就业,就业质量低下,享受不到各种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的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与进城务工的农民是城市新弱势群体的主要组成者。在数量上,他们已经超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生活水平上他们处于社会的最低点。如表1、表2所示。 就业环境不利于城市新弱势群体就业。近两年,我国劳动力市场呈现明显供大于求的局面,就业弹性逐年下降。不但城市新弱势群体需要工作岗位,每年的大中专毕业生也面临就业难的局面。经济模式的转变是引起失业严重的主要原因。在经济模式走向集约化发展道路的情况下,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只能拉动60万~70万个就业岗位。而过去在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下,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拉动就业可以达到200多万人。加入WTO后我国企业面临着结构性冲击,受影响的行业、企业必将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结构性失业人员的增加不可避免,进一步加大了劳动力市场非均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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