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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税收公平及在法律上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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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说:税收是国家的命脉。由此可见,税收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税收是国家的基本财政收支与保障,而纳税人是否足额纳税自然成了税收的保障。在纳税上,如果政府征税不公,则征税的阻力就会很大,偷逃税收也会随之增加,严重的还会引起社会矛盾乃至政权更迭,自然也就谈不上一个国家的正常发展了。因此,在税收问题上,我国将税收公平原则提升为了税收的四个基本原则之一,并通过立法加以确立和保障。 一、税收的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确保公平,遵循公平原则。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在我国历史上,也多有强调税收公平的论述。在现代社会,税收公平原则更是各国政府完善税制所追求的目标之一。但税收怎样才算公平,在不同时期,往往标准不同,理解也不同。从历史发展过程看,税收公平经历了一个从绝对公平转变到相对公平,从社会公平拓展到经济公平的发展过程。 传统税法学理论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方面内容。 横向公平是指经济能力相同的人应缴纳相同税收。税收横向公平的衡量标准有三种:一是按照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来衡量;二是以纳税人的消费或支出为标准;三是以纳税人取得的收入所得为标准来测定。从各国税制实践来看,大多采取较为现实可行的第三种标准。一般认为,横向公平至少具有下述几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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