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一税案”与财税法之补缺
|
| |
【摘要】一国的财税法制建设至为重要,而我国却长期对其重视不够,本文通过对具 有典型意义的“第一税案”中暴露出的各类主要问题的剖析,意在说明我国财税法制建设 存在的主要缺失,特别是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调要针对这些问题 进行财税法之补缺。而要补足财税法制建设存在的诸多缺失,目前尤其应注意着力解决好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以及财税法制建设与其他制度建设的系统配套问题。 【关键词】第一税案、财税法、财税法制建设、补缺 1998年,中国在经历了惊心动魄的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之后,又有令人震惊的“三大 税案”接连露出水面(注:所谓1998年的“三大税案”,就是各大媒体争相报导的“金华 税案”、“恩威税案”和“南宫税案”。三大税案所涉金额均十分巨大,令人震惊。), 这使得正在思考如何通过财税手段支持灾后重建的人们更加关注财税领域(注:为了支持 灾后恢复重建,保障国民经济的8%的增长速度, 国家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发行国债1000亿元人民币,同时强调依法治税,强化税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