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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影响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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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土地改革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央在农村进行的又一重大改革,被誉为“中国农村的第三次革命”。这次税费改革,对于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税费改革也是一项十分复杂、牵涉面很广的工作,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给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来了较大的冲击,给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为此,我们深入到我市昌乐、寿光、高密的部分乡(镇)、村进行了调研。 一、税费改革给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重大发展机遇——重建干群鱼水情 人们常用“鱼”和“水”来比喻干群关系。然而近年来,在不少地方,农村基层干部与群众之间的“鱼水关系”已荡然无存。有的成了“蛙水关系”——平时干部在岸上呱呱叫,不收钱粮不下乡,收钱收粮才下“水”;有的是“油水关系”——干部和群众合不拢,各唱各的调;有的甚至成了“水火关系”——干群之间矛盾激化,水火不相容。造成干群关系不融洽的原因很多,但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存在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利益关系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行税收体制。这种不合理的体制下,基层干部的角色发生了错位,他们最主要的精力放在了向群众催粮催款上,“乡官”成了“税官”,绝大多数乡镇都是将收粮收款的任务层层分解,“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基层干部如果完不成任务就可能奖金、福利甚至正常的工资都没有保障。名不正言不顺,基层干部催粮催款自然会受到群众的抵制。用基层干部的话说,催粮催款比“刮宫引产”(指计划生育工作)还难,是真正的“天下第一难”,结果是:狗混熟了,人搞生了,腿跑断了,气受够了,心累死了,形象黑了。“鱼水关系”成了“水火关系”,农民群众怨声载道,基层干部苦不堪言。不规范的体制催生出的最严重的恶果就是农民负担沉重,而农民负担问题正是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甚至引发干群冲突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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