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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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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的家庭权利是其社会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女性在家庭内的平等权利、财产权利、生育权利以及人身安全权利等。过去一百年来中国社会的传统文化、中共文化和商品社会文化这三重压力造成了多数女性的家庭权利贫困[1].当代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主张女性要内外兼顾、工作家庭两不误。大部分女性除了必须在工作上努力与男性竞争外,在家庭里还要承担大部分家务劳动。尽管社会的半数成员是女性,而女性对社会和家庭的贡献可以说也超出男性(至少就辛劳程度而言是如此),但女权主义等现代理论及相应的研究在中国一直未获得应有的重视,这更大程度上是社会文化观念的约束所致。本文通过分析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历史演变,具体考察她们的家庭权利的各主要方面,希望藉此能促进当代妇女学中家庭关系及女权问题的研究。 一、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在家庭中的地位 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向来不高。宋代以来女性家庭地位低下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摧残女性的缠足现象,它首先是为了取悦于男子的审美需求和性欲偏好,同时迫使女性深居闺房,不问世事,禁锢家中,成为男性的家奴和性奴。[2]有西方学者认为,“缠足是一种政治机制,它反映和存续了妇女社会和心理的劣势;缠足将妇女牢牢地固定在特定的位置、特定的功能”,而且缠足又“是公众态度,是大众文化──它是10个世纪中数以百万计的妇女作为真正的女人的生活方式的关键所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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