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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义利观”与现代商业伦理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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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题】商贸论坛·商业文化 【 正 文】 义利观是商业活动的价值论,是商业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则。先秦经典儒家“义以生利”和“以义制利”的思想,是儒家义利观的核心内容,由此所派生出来的“见利思义”、“取之有义”、“先义后利”、“重义轻利”等思想便构成了儒家“义利观”的基本内容。这些“义利观”同商业公平交易、等价有偿、互惠互利等原则相融会,逐步成为中国传统商业经营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到商业活动的全过程。在提倡诚信经营,重构社会信用体系的今天,儒家“义利观”思想对构建我国现代商业伦理价值体系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义以生利、以义制利 商业活动的价值论是对人生理想和商业实践本身存在的意义的认识,先秦儒家对体现商业经营指导思想和根本原则的“义利之辨”十分重视。孔子说:“富与资,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一方面,承认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合乎人情的;另一方面,又认为这一追求必须符合社会道德准则,做到“取之有道”,既合情又合理。因此,在儒家看来,商人要实现组织商品流通、媒介商品交易的社会职责,就要正确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这里的“义”是指道德追求,“利”是指物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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