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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休谟的经济伦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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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休谟作为一个哲学家,作为以怀疑论为特点的经验论哲学的一个重要的代表人物,已经为大家所熟知。然而,在18世纪发生的,对西方市场经济的兴起产生重大影响的苏格兰启蒙运动中,休谟又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代表人物,与英国古典经济学的泰斗亚当·斯密和伦理学家哈奇逊齐名。他们不但过往甚密,而且在思想上互相影响,以有特色的学说,对西方市场经济及其伦理问题作出理论的说明。休谟本人,广泛地涉足于哲学、政治学、伦理学、历史学和经济学等领域,在经济伦理的问题上有丰富的思想。本文拟就此作一论述。 (一) 诚如美国的休谟研究者巴里·斯特德所指出,“休谟是一个人性哲学家”。(1)他的第一部著作就是『人性论』。其副标题是,“在精神科学中采用实验推论方式的一个尝试”。按照休谟的含义,“精神”是相对于“自然”而言的。精神科学或精神哲学是论述人类存在方式与其他的“自然物体”的存在方式相区别的那些方面的。它的主题是:人类所独具特征的一切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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