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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恶与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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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系统的人性学说至少要涵盖以下诸问题:1)人究竟有没有本性,人的本性是一实在之物,还是一张任人涂抹的“白板”?2)人的本性是固定不变的、永恒的、还是在不断变化、任人改造的?3)所有的人在本性上是平等相同的,还是参差不齐的?4)人性是否具有道德属性,是价值负载的(value - laden),还是中性自在的《value - free and neutral》?5)人的堕落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还是在自己? 系统完整的人性学说需要回答上述所有问题,但是大多数人性学说只回答了其中的部分问题,而且,同一个人性学说对每一个的问题的回答之间又很少能保持连贯一致。本文试图以“恶”为视角,对上述诸问题作一个简单的回答。 一 恶在人性中的地位 如果人性是恶之根源的话,那么人(之况)境(human condition)则是其“土壤”。情欲与理性是人性(与动物性相比)的显著特征,这两者在人性中是结合在一起的,并共同支配人的行为。那种任意把欲与理看成两个相互独立的东西是一厢情意的。仅人欲与动物欲相比,前者就要强烈得多,因为它一开始就被独特的理性禀赋装备起来。从这种意义上讲,人是理性的动物。正是欲与理的结合宣告了恶(当然也包括善)的开始,人类道德生活的开始。动物只有欲,按照本能生活,表面上超越了善恶,事实上只处于前道德状态。以欲望的结合为特征的并不是恶自身,而只是恶的来源。有人相信恶的社会制度使人恶,这是颠因倒果。如果社会制度是恶的根源的话,那么,社会是什么的产物?人的情欲、理性与自由是否都含有恶的可能性?这两个问题答案却是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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