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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存在与价值的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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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与价值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如此重要的问题,以至可以根据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来判定世上一切伦理理论的真伪;然而时至今日,并未见到过对这个问题进行清晰论述的文字,于是,提笔一论——
一、 存在及其边界
存在这个概念,不知曾被多少人论述过,但在我看来,至今也无人能够超过黑格尔的论述:“存在之反映他物与存在之反映自身不可分。……存在……包含有与别的存在之多方面的关系于其自身而它自身却反映出来作为根据。这样性质的存在便叫做‘物’或‘东西’。……凡物莫不超出其单纯的自身,超出其抽象的自身反映,进而发展为反映他物。” 黑格尔对存在的论述极其深刻,是因为他抓住了存在的最基本构成要素——关系。一切存在都是由关系构成,而组成存在的关系又是一个个相对独立和完整的“系统”, 它们之间由小到大,按不同层次排列组合,直到人们在某一层次上给予定义, 这便是人们所说的“某物”。
然而,各种纷繁庞杂的关系充满着宇宙,无处不在,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认识和区分这些关系的话,我们便不能发掘出存在中所包含着的更深刻的含义,并因此而无法把握存在与价值的关系,在存在面前就仍然会感到茫然而不知所措。宇宙当然不是一片混沌,构成存在的关系需要区分,也是能够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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