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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后现代的伦理学:论汉斯·约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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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从莱奥波尔德发表《沙乡年鉴》(1947年)、卡逊女士发表《寂静的春天》(1962年)以及罗马俱乐部发表《增长的极限》(1972年)以来生态危机问题就成为最为紧迫的时代困境,尽管有各种各样的生态运动、绿色和平运动、环境保护运动以及联合国环境计划署积极的工作,尽管我们耳熟能详“综合评估”、“新发展观”、“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圈”以及“环境伦理”等概念和口号,但是全球性的气候变化、温室效应、物种灭绝、环境污染、人口增长以及贫困国家的资源密集型发展等情况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反而日益加重了。看来,所谓的生态危机的问题,并不仅仅是一个我们这个时代文明的局部的问题,而是这个现代技术文明本身内在的问题。因此,只有从哲学上反思这个技术文明赖以存在的基础,才能从根本上提出一种直面生态危机的态度,一种新的行动准则。
海德格尔的学生、20世纪著名的哲学家约纳斯(hans jonas,1903年~1993年)在1979年出版了《责任原理:技术文明的伦理研究》一书。此书出版后很快就成为了当代的经典之作,于1984年被翻译成英文,于1987年获得德国图书业和平大奖。约纳斯在这本书中提出了一种与传统和现代的各种伦理学截然不同的技术时代的责任伦理学。约纳斯的技术时代的责任伦理学并不是像传统的和现代的各种伦理学那样去研究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规范,而是力图“给科技时代的伦理一个本体论的解释”。这一本体论的解释基于亚里士多德的自然目的论的思想,从自然的本体论来论证技术时代的伦理学,使约纳斯在20世纪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1](p21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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