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江传月:论黑尔的价值语言理论
| | 伦理 免费论文【作者简介】江传月 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广东 广州 510275 【内容提要】黑尔认为,价值词既有评价性意义,又有描述性意义,评价性意义是第一位的伦理 免费论文但也依赖于描述性意义;价值判断具有规定性,是规定语言,同时,它又具有“可普遍化性”;价值推理是可能的伦理 免费论文,但前提中必须至少有一个价值判断。 r.m黑尔是当代西方伦理学、价值哲学领域最活跃的人物之一,也是元伦理学中继直觉主义、情感主义之后的第三阶段语言分析学派的杰出代表。他主张价值判断具有规定性,属于规定语言,因而其理论被称为“规定主义”;同时,价值判断具有“可普遍化性”,因而其理论被称为“普遍规定主义”。他在《道德语言》、《自由与理性》、《道德思维》等著作中,独到而深入地分析了价值词、价值判断和价值推理,对价值哲学特别是价值语言的研究有重要意义。 一 黑尔发扬元伦理学注重语言逻辑分析的传统,他的价值理论以价值(道德)语言的分析入手且以此为中心。他的代表作《道德语言》就是专门研究价值(道德)语言的,在该书的开始他便说:“在行为问题日益复杂而令人烦恼的这个世界里,存在着一种对我们据以提出并解答这些问题的语言进行理解的巨大需要。因为有关我们道德语言的混乱,不仅导致理论上的混乱,而且也会导致不必要的实践中的困惑。”(注:r.m.黑尔:《道德语言》,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页。) 价值词是价值语言的核心要素。黑尔着重研究了“善”(好)和“应当”(正当),因为在元伦理学那里,它们是两个最基本的价值词,虽然有以摩尔为代表的“剑桥派”价值论伦理学(主张“善”最基本)与普里查德为代表的“牛津派”义务论伦理学(主张“应当”最基本)之争,但自从罗斯为代表的“牛桥派”折衷调和双方,提出“善”和“应当”都是最基本的价值词以后,元伦理学内部对此再无争论。黑尔在讨论前对价值词作了三点说明:(1)在我们的语言中,几乎每一个词都可以偶尔用作价值词;这引伸出(2)价值词极难定义;(3)价值词既有道德用法,又有非道德用法,只有道德语境中才有道德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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