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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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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是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 民营经济在我国整个经济构成中所占的地位已越来越重要,民营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中“最活跃的经济细胞”,在创造社会财富、推动经济增长、增加国家税收、吸纳就业、活跃市场和方便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保障我国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给民营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国保监会也研究了保险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鼓励各财险公司开发与之适合的保险产品,提高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水平,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民间投资不断加大,民营资本在全社会投资中不断上升。目前,我国民众金融资产已经超过12万亿人民币,如果将其中一部分资金拿出来用于投资,将是一笔数量可观的资本金。所以,应当把这些民间资金转化为民间资本,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保险业。一些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大部分是民营的,有的甚至达到了100%,至少80%以上是民营的。 我国加入WTO后,保险业要向外资开放,但同样也要对内资开放,向内资开放的主要形式是吸引民间资本进行投资。保险业一直是国家垄断的,没有向民营经济开放,这种国有垄断的格局,迫切需要保险业的创新,实现保险业的民营化。股份化已成为现代保险公司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保险公司产权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过程进行转让,提高保险资源的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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