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国企业年金制度设计与政策选择
|
| |
内容提要:企业年金是企业自主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一种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作为企业对职工的一项福利保障,补充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的不足,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对稳定企业人才队伍、推动经济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具有重要作用。本文研究了国外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和现状,指出我国建立和发展企业年金具有巨大的现实需求和发展前景,并对如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年金制度模式提出了思路和政策建议。 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第42号文件《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明确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该文件是中国第一次在国家文件中提出企业年金的概念和相关制度与政策安排。这是中国企业年金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将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尤其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产生深远影响。 一、企业年金的性质与运营机制 1.企业年金的性质:介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之间的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养老保险是指有国家组织、为劳动者甚至全体老年公民提供退休金或养老金的老年保障制度。这种老年保障制度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和雇员的共同供款,有些国家来源于一般税收,列入公共支出预算。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有两种主要类型: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主要为劳动者提供退休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二是以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为全体老年公民提供基本养老金的国家公共年金制度(有些国家需要家计调查)。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是投保个人自愿与商业保险公司之间签定的一种老年保障合同。它是投保个人的一种风险防范行为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金融服务的有机衔接,也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与国家养老金制度相比,企业年金往往不需要国家出面组织,但由于其担负着一定的社会功能,一般需要国家税收优惠等政策的扶持和有关部门的监管。但是,企业年金的资金筹措和运营具有自己的特点,一般不采取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普遍实行的“现收现付”制,而采取基金积累方式,需要进行保障投资安全前提下的专业化的市场化投资。在市场化投资问题上,企业年金与商业人寿保险具有很大的一致性。商业养老保险是按照大数法则,采用死亡率等指标进行科学精算,以此为基础收取费用和支付待遇,按照完全的商业方式进行运作和投资,并获得经营收益,不承担强制性的社会义务。与商业养老保险不同的是,企业年金可以享有多方面的税收优惠,对投资范围等方面的监管约束也更强一些。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