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构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研究与探索
|
| |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这表明,构建科学的、合理的、有当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问题已经列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议事日程。 一、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借鉴 从世界各国(地区)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看,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以德国、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多数国家实行的传统型社会保障;二是以英国、瑞典、芬兰为代表的一部分国家实行的福利型社会保障;三是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实行的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四是以新加坡、香港、智利等国家和地区为代表实行的个人储蓄积累型社会保障。其实,前三类均属于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模式;第四类属于以个人储蓄积累为主体的社会保障模式。目前绝大多数选择了以社会保险为社会保障主体模式的国家(地区),尽管在开始实施后表现出许多优点和良好的社会效应,但到头来却免不了陷入“寅吃卯粮,债台高筑”的泥泞和困境;而在实行以个人储蓄积累为社会保障制度主体模式的国家(地区),政府和社会的负担都比较轻;呈现出勃勃生机,有许多好经验值得我国学习借鉴。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