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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入世后国有保险公司的适应性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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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加入wto以后,外资保险公司将以灵活健全的体制、雄厚的资本实力、多样化的产品和成熟的技术、知名的品牌、富有吸引力的用人机制,参与国内保险市场的竞争。与外资公司相比,诞生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保险公司,暴露出竞争能力的不足。面对逼人的形势,国有保险公司必须主动变革。具体应从企业制度、资本运营、技术创新、市场品牌、人力资源等方面,主动应战,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中国加入wto后,面对外资保险公司的挑战,国有保险公司存在着诸多不适应性。面对这一逼人的形势,国有保险公司应抓住机遇,变压力为动力,从构筑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入手,进行战略调整。 一、加快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股份制公司的性质有助于摆脱政府干预。国有企业一般具有“二重性”,即“公共性”(国有企业归政府全部或部分所有,同时处于政府或多或少的直接管制之下,企业行为类似于政府行为)和“企业性”(特殊法人企业和股份公司,也具有不同程度的经营自主权和自身的财务目标或盈利性)。如果用“国有程度”和“管制程度”代表“公共性”,用“自主权”和“盈利性”代表“企业性”,则“公共性”与“企业性”成互为替代或反比关系,一般不能“同高同低”。期望“公共性”很强的纯粹国有企业(如国有独资企业),也同“企业性”很强的产权高度分散的股份有限公司那样政企分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是不现实的。由此看来,国有保险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对增强企业自主权、盈利性和竞争能力都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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