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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与开发银行的业务发展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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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加入“世贸”标志着一个崭新时代的开始。按照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六项基本原则和新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加入wto以后,我国在贸易自由化的承诺中,应遵循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两大原则。届时,在华外资银行的待遇将进一步优化。二、开发银行的业务发展取向。第一、完善筹融资机制,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资金需要。第二、调整信贷结构,提高金融效率,支持经济发展。第三、面向市场,做好项目开发工作。 早在1998年,陈元行长就针对开发银行的发展方向指出:国家开发银行的业务要在银行的框架内进行市场化运作,要将国家开发银行办成符合国际标准的现代化政策性银行。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范围的逐步扩大,这一理论正在我们的业务实践中得以逐步实施。 一、加入“世贸”标志着一个崭新时代的开始 加入wto,就意味着中国的金融市场应服从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六项基本原则和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新的金融服务协议对金融市场的开放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而目前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是有限的,与《服务贸易总协定》及新的金融服务协议的要求相距甚远。 在wto的主持下,1997年底有约70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了金融服务贸易的多边谈判,并达成了新的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旨在消除各国长期存在的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的贸易壁垒,确立多边的、统一开放的规则和政策,包括:各缔约方同意对外开放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市场;允许外国在国内建立金融服务公司并按竞争原则运行;外国公司享受同国内公司同等的进入市场的权利;取消跨境服务的限制;允许外国资本在投资项目中的比例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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