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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也应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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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银行业长期以来实行的是由国家控制和垄断的政策,不允许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甚至连以往发展起来的城市信用社,前些年也大都“收编”为地方国有商业银行了。因此,现在我国金融体系结构不能认为是合理的。我国金融业必须实行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理由和必要性,要联系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彻底转轨,中国已经加入wto这个大的宏观经济形势,才能看得清清楚楚。中国金融业也应该是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关键是要思想解放,实事求是,把计划经济下办银行的思想观念转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观念上来。 我国现存的银行结构不能认为是合理的 对于金融业应当是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意见,我已经提过多次了,不仅我,还有其他经济学家,如樊钢等也一再发表文章,主张发展民间金融。2000年12月8日《中国经济时报》刊登的《民营银行:拯救中国银行业?》说,“长城金融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徐滇庆称,创办民营银行一是学术界高度统一,二是媒体高度一致,没有人说这件事情是不应该办的。”报道还提到有浙江、辽宁、江苏和陕西等四位企业家将发起“试点”办民营银行,提到浙江台州路桥区有7家信用社办得不错,其中有两家信用社占有当地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55%,但是报道又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年初表示,中国不允许私人办银行,但允许私人参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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