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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全面创新面临巨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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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保险行业组织尚未能发挥其对于保险市场的辅助监管和服务功能,缺乏对于关系行业整体利益的主要保险业务条款和费率的设计与制订的参与权,包括在国外通常由行业自律团体组织和管理的专业资格考试仍然由保险监管机关控制。在我国进行条款和费率市场化的过程中,由于严重缺乏各项保险产品的承保与损失数据,为了避免出现放开转化为放任的状态,必须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出面集中和整理相关数据资料,设计和制订指引性质的标准条款和费率。因此,在监管创新过程中,如何实现监管权限和监管范围的集中与分散,将是政府监管职能创新和转型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和挑战。 2003年,将是中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创新时代的第一年。在新的一年里,中国保险市场将在监管创新、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方面有所突破和有所作为。创新就意味着一些旧有的制约要被打破,同时也意味着必须应对由此而来的挑战。 监管创新将是保障和促进中国保险市场进入全面创新时代的重要基础工作。可以预见,在新的一年里,国家保险监管机关将在《保险法》赋予的职责范围内,逐步放宽对于保险公司业务运营内容和过程的控制,允许保险公司拥有更多的经营自主权,逐步将对于保险市场的监管重心落实在偿付能力监管和市场秩序监管上。但除此之外,如何发挥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对于保险市场的辅助监管和服务功能,将成为监管创新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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