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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可转债担保风险须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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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证监会要求发行可转换债券必须提供担保,而商业银行又是资信最高的机构,上市公司几乎都将商业银行作为担保方的选择对象。目前除了大银行之外,一些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已介入其中。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担保可转换债券的业务活动中,出现了过度价格竞争的苗头:为争夺客户,有些商业银行只收取极低的担保费(年费率千分之一至千分之四),有的甚至采用了零费率。其似是而非的理由有二,一是可以借此开拓客户的其他业务,二是发债结束后获得的资金可以存放在银行一段时期,为银行提供低成本的资金来源,从而获得所谓的“综合效益”。但是稍作分析,就会发现这两个理由不仅站不住脚,而且还带来了新问题。 自2001年起,我国股票市场的再融资能力大幅度下降,两年中a股配股筹资额平均下降了52%。2003年1-2月,配股筹资额同比又下降了26%。在配股增发筹资困难的情况下,一些上市公司转而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来筹集资金。自2002年6月至今年2月的9个月中,上市公司共发行可转换债券117.5亿元,占1999年以来可转换债券发行总额的80%以上,其中仅今年1、2两个月就发行了56亿元数据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据有关人士反映,目前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势头有增无减,除已发行的十余家外,还有数十家上市公司已提出正式申请,而具备证监会规定发债资格的上市公司则达到近百家。上市公司竞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原因,一是配股增发门槛提高,融资难度加大,二是筹资成本低廉,目前可转换债的票面年利率平均只有1.4%左右,远低于银行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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