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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银行业依法监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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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银行业监管包括市场准入监管、金融风险监管、银行业务监管和市场退出监管。当前,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内容主要是以对银行的审批和银行的合规性监管为主,而对银行日常经营的风险性监管和规范性监管涉及不多。在银行业务发展初期,合规性监管是关系到银行业能否健康发展,银行业结构和规模是否适度,经营范围、经营品种、经营是否合规的一个重要环节。合规性监管把不好关,就会给以后的风险监管、业务监管等带来工作障碍。在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社会信用状况不佳的条件下行政审批、合规监管是促使金融机构合法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但是过多的行政审批及合规要求使监管成本越来越大,效果越来越差,并导致金融机构过于依赖监管机构,自我防范风险的动力减弱。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即将宣布成立。成立银监会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制的重大决策,银行业监管在原有的基础上将得到加强,监管方式、技术、理念、制度会有所创新,从而提高监管效率、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和权威性,推动我国银行业尽快提高国际竞争力。为保持监管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制性和一贯性,银行业依法监管已成为我国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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