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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理性下的契约性组织行为:对新乡市银行业同业公会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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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新乡市银行同业公会进行典型调查,从集体理性角度论证银行同业公会的契约性组织行为特征。文章认为,在当前的银行业市场格局下,行业管理是解决银行恶性竞争问题、协调金融机构市场行为的必要手段;正确处理监管部门、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是今后同业公会发展中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 一、引言 市场主体的个体最优化行为所导致的非最优后果及其管理问题,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公共选择理论的出发点。微观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认为,在完全竞争市场上,个体的最优决策导致市场完全出清(walrasian竞争均衡,mascolell, whinston和green 1995:519)。当前的理论界对金融改革的一种主流观点认为进一步引进市场竞争是关键性的(谢平2001;陆磊2000,2001),本文同样认为竞争机制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完全依赖个体理性的完全竞争在理论上是不适合银行部门的,原因在于银行业不符合完全竞争的两个隐含假定:第一,在要素(在这里指存款)市场和产品(在这里指信贷)市场上,存在信息非对称;第二,银行的市场退出不是无成本的,有时,成本足以引发金融危机(如我们东亚邻国的情形)。因此,引进集体理性观念,在某些环节以公共选择代替个体选择,通过行业管理,协调银行业行为,鼓励适度竞争是我国银行业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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