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货币与财政规则的理由――论国有商业银行再注资
|
| |
[摘要]2004年1月6日,国务院正式宣布已经将45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注资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这次国有商业银行注资不是一种规则取向的制度安排。它破坏了货币规则和财政规则。文中提出了一点建议可以确保财政规则和货币规则的遵从,即:应由财政部发行债券,然后由央行用部分外汇储备认购,再由财政部对国有商业银行有条件注资。此条件是:从金融技术上确保这部分外汇储备不兑现为人民币,也不在国内流通,从而也不增加国内货币供应量。 2004年1月6日,国务院正式宣布已经将45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注资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这项注资已经于2003年12月31日前全部划到这两家银行的账上。两家银行各获得225亿美元,以充实其准备金。由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朝着股份制改造迈出大一步。这次注资行为是通过新近注册成立的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这家公司是专为管理此类外汇储备投资而设的,其股东单位为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司董事长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外汇局还出面解释,动用外汇储备向两家银行注资不是财政拨款,而是长期投资。 这次国有商业银行注资不是一种规则取向的制度安排。它破坏了货币规则和财政规则。其理由是: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