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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的国际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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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国在法律、制度、政策方面,逐渐形成了一套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体系。就总体而言,中小企业金融体系的决定,既取决于一国中小企业的特点,也取决于一国的金融结构及相应的法律制度和信用基础。综观他国经验,其中有代表性的包括美国的市场主导型中小企业金融体系和日本的政府主导型中小企业金融体系。综合美、日经验,通过创造一个富有效率的、充分竞争的金融体系,辅之以必要的政府扶持与引导,是从根本上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经验。 通常认为,中小企业在寻求外部融资时,存在以下障碍:一是规模不经济或交易成本过高。在风险相当的情况下,将10亿元贷款发放给1家大企业与发放给1万家小企业,后者的交易成本要远远高于前者。二是信息不透明。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财务及经营信息具有内部性,外部融资者难以把握其真实的信用状况。三是发展的不确定性风险。中小企业处于创业及成长过程中,不是一个成熟的业态。这对外部融资构成较大的风险。四是道德风险较高。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自有资本与信誉成本较低,因此破产成本较低。这就激发了中小企业利用外部融资从事高风险投资的道德风险。五是中小企业用于抵押的有形资产较少,这也限制了中小企业利用财产抵押方式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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