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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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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深化金融改革提出了基本要求。“决定”明确指出,必须深化金融企业改革:要求各类金融企业建成现代金融企业,选择有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创造上市条件。作者就深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谈一些看法。一、股份制改造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的核心。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如何建立金融控股集团。三、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如何公开上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深化金融改革提出了基本要求。“决定”明确指出,必须深化金融企业改革:要求各类金融企业建成现代金融企业,选择有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创造上市条件。笔者就深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谈一些看法。 股份制改造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的核心 早在2001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指出,按照现代化银行制度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综合改革。2002年2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推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综合改革是整个金融改革的重点,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银行可以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条件成熟可以上市。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再次强调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上述精神充分表明,按照现代化银行制度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综合改革,实质是通过规范的公司化改造,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明晰产权、健全机制,全面提升银行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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