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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早明确农业保险的发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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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由于地方财力与经济环境的差异,各地方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别。认识高的,采取了积极的政策支持,使农户、地方产业链及政府自身多方受益;认识低的,以自愿为主,供需自顾,发生灾害损失爱莫能助;认识差的,将保险视为乱收费,挫伤了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极大地阻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进程。农业保险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其基础应是政府行为。中国入世后农业的品质效益与风险抗御能力同样要受到国际标准的验证。因此,为了有利于农业保险的发展,国家对农业保险应尽快出台指导性意见,明确发展思路。 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持续增长,“三农”问题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指导方向,我国保险业应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发展具有广阔空间和巨大市场发展潜力的农业保险。 世界上各个国家都十分重视农业保险。各国政府把农业保险视为农村救济、农业贷款、农产品价格保护、农民福利等政策的一部分,来稳定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大多数国家都由政府制定和实施农业保险计划,注入资金,负担全部或部分农业保险经营费用,对保险费给予一定的补贴;发生重大灾害时,政府给予一定补助。相对来讲,我国农业保险起步较晚,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农民保险意识和保险承受能力差,保险公司经营能力不足,险种适用性不强,业务发展规模不大。近年来,国家产业结构的变化和“三农”经济的变革以及传统的以种植业为主的农村产业结构被以经济效益型的养殖业为主的农村产业结构所替代,这些无疑彻底改变了农村经济结构,也为保险提供了无限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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