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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塑中国投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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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虽然目前中国还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真正的投资银行,但改革以来投资银行业务已经在不同层次上展开了,形成了金融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多种机构并存经营、分工协作的格局,这种格局正反映了改革对投资银行的全面需求。我国的投资银行业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一系列意义深远的重要变化,不断向集约化和专业化方向演进,日益成为国民经济中新兴的金融产业。 一、投资银行自身的并购重组和业务升级 我国目前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主体主要有专业的证券公司、兼营的信托投资公司以及一些财务公司等,既有地方性的,也有全国性的,机构注册资本从几千万到十几亿人民币不等,主体数量多、规模小,呈现出明显的散、乱、弱的特点。《证券法》及其相关办法的实施,推动了投资银行业内的产权的流动与重组、主体素质和运作效率的提高。目前全国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上的证券公司仅有15家,有资格从事投资银行的各项核心业务;而其余70多家中小券商只有通过增资扩股、合并重组才能达到要求;原兼营证券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将退出股票承销业务的争夺,只有通过存量资产重组转化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才能继续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不同程度地经营着投资银行业务的财务公司,历经分流、增资扩股和购并重组,正由“多而散”走向“少而精”。其他各类金融机构以后进入投资银行业的门槛也会越来越高,要求其投资银行业务进一步走向规范化、集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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