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国保险市场准入目标和原则
| | 保险论文 免费小论文 摘要:随着加入wto,我国保险市场开放已成为必然,目前要解决的保险论文 免费小论文问题是,保险市场开放策略如何定位,即保险市场开放的保险论文 免费小论文目标是什么,中国应相应地采取那些开放政策,当务之急应首先确立保险市场开放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目标。 目前,“市场准入”一词尚未有公认的定义,国内学者对此也有不同理解,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 第一种:认为“市场准入”指是否允许所有服务提供者或服务进入本国市场的问题,其中“所有服务提供者”是包括外国和本国在内的所有服务提供者。 第二种:认为“市场准入”是指是否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本国市场的问题。 第三种:认为“市场准入”是指是否允许外国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进入本国市场的问题,是一国的服务业或服务市场是否对外开放的问题。 对于以上不同的理解,哪一种比较恰当呢?笔者认为,可以先来剖析“市场准入”的来源,及其在《服务贸易总协定》(英文缩写gats)中的含义。 尽管gats对“市场准入”的含义未作出明确界定,但从gats有关条文表述可以分析理解该词的含义。在gats中,“市场准入”是作为各成员方所承担的特定义务的一方面出现的,条文表述如下:“在本协议所认定的服务的市场准入方面,每一成员方给予其它成员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承担义务计划中所做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gats中的“市场准入”是指一国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问题,是外国服务、服务提供者准入本国服务市场的问题,该成员国所提交的义务表中的有关规定就是该国对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在准入本国市场时所作的限制和条件。即gats成员国在本国市场准入方面所承担的特定义务就是除上述在提交的义务表中列明的限制性规定外,该成员国不得对准入其本国的外国服务、服务提供者再作出更多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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