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审慎例外”与我国保险业的保障问题
| | 保险法论文 加入wto后我国保险业将按照预定的保险法论文进程实行对外开放。保险业的保险法论文对外开放虽然能够给我国带来巨大的潜在利益,如提高市场效率和保险业水平、增加消费者的利益以实现市场经济的目标等,但由于我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是全方位的,因此,短期内所面临的局势不容乐观。增强忧患意识,在wto“游戏规则”里用尽用好相关规则,对于保障我国保险业乃至整个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是不可或缺的。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金融附录(简称附录)规定的“审慎例外”就是强有力的保障。 gats的目标是实现服务贸易包括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由于服务贸易具有无形性特征,推行服务自由化的主要障碍在于各国的限制性措施,因此,gats推行自由化的手段是规制成员方的法规政策,为此一方面规定成员方所需普遍遵守的原则、规则和纪律如最惠国待遇等,另一方面则由各成员方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作出承诺。“审慎例外”(prudential carve-out)是国际金融界对金融附录(annex on financial service)第2款(a)的习惯性简称,规定wto的成员方出于审镇目的而采取的审慎措施可以不受gats及金融承诺的限制。金融附录之所以规定“审慎例外”缘于金融服务贸易的特殊性。如下文所述,金融业与其它众多的服务行业不同,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具有公共性和高风险性等特征,需要进行严密的监管,否则,金融自由化不但不能取得预期的收获,而且甚至会给成员方带来全面的经济和社会危机。之所以将出于审慎目的而采取的上述措施称之为例外(carve-out),是因为自由化是gats的主要目标,gats本身所规定的多边原则、规则、纪律和各国提交的金融承诺表是其推行自由化所赖以借助的架构体系,而成员方依附录采取的审慎措施可以背离以上自由化规则体系的约束,构成wto框架内背离金融自由化的合法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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