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我国寿险业发展战略的重新定位
| | 基本养老保险 论文 严格说来,直至1997年以前,我国大部分寿险公司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基本养老保险 论文发展战略,充其量只是一种以抢占市场为目的基本养老保险 论文,以粗放经营为特征的经营思想和策略。特别是在个人营销业务方面,更是实行人海战术,以市场份额论好汉,以保费论英雄。这样一种经营思想和策略导致保险公司无暇顾及市场调研、新产品设计、核心竞争力的建造、后续服务、偿付能力等有关公司长远发展的大事。 未来的我国寿险业要持续健康发展,首先要彻底摒弃粗放经营的做法,实行以全、新、特为特征的“综合创新型发展战略”,为此,寿险业需要进行以下四个方面的重新定位。 一、寿险产品的功能定位 这一“定位”所强调的是在未来的发展中,寿险公司既要继续发展其保障型险种,也要大力发展储蓄、投资型险种。 1999年6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再次降低存贷款利率。这是继1996年5月1日以来的第7次降息。在这种环境下,有不少人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认为我们在前一阶段过分注重了寿险保单的储蓄功能,忽略了其保障功能,现在由于降息,到了应当大力发展保障型寿险产品的时候了。 应该强调保险的首位功能是保障,但强调保险的保障功能和降息之间并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换句话说,不能说因为降息了我们才应当注重保险的保障功能,而利息上升了就不用注重保险的保障功能了。同时,我们目前还要避免一种矫枉过正的倾向,即不能因为降息就强调寿险的保障功能而忽视其储蓄和投资功能,放松甚至放弃对具有储蓄和投资性能的产品以及其他一些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其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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