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并购:提升保险竞争力的新途径
| | 养老保险论文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际保险业又掀起了新一轮的养老保险论文并购浪潮,保险机构大型化和全球化的养老保险论文特点突出。中国保险体制正处于转轨过程中,笔者认为并购对提升中国保险业竞争能力有特殊意义。 1、并购可解决国有保险公司均衡的组织制度与非均衡的经济发展不相匹配的矛盾 现行国有保险公司,尤其是人保和中国人寿的组织制度是计划体制的“历史产物”,按行政区划自上而下设置,空间分布均匀,机构网点遍撒,保险公司粗放型运作,组织成本巨大。然而经济发展水平是非均衡性的,必然会与均衡的组织制度发生冲突,相当多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所设置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人浮于事、入不敷出。所以,我国保险业,特别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应进行组织制度的重新安排,实现集约化经营。应根据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顾及效益的原则重新整合保险公司现有分支机构,将一些业务量小、长期亏损、没有发展前景的分支公司及营业机构予以撤销或与其他保险公司兼并,以经济区域设置分支机构。这种并购整合能使保险商品的供给总量与当地经济发展所引致的保险需求总量相适应。 2、并购是中国保险业市场退出的有效制度安排 保险业具有脆弱性。保险经营对象的风险性、保险成本未来的不定性以及保险责任的连续性等经营特质,与保险经营环境的融合和交织,使保险公司经营较一般工商企业经营更具风险性。保险经营风险的损失,轻则波及和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营,重则危及保险经营财务的稳定,甚至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的破产。然而,保险业极具外部性,其破产的社会成本高于私人成本(指单个保险公司破产的损失),所带来的恐慌和信心危机等负面影响将是巨大的。在目前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为防止破产成本,除了行政接管发生危机的保险公司之外,极好的方法便是加强保险公司之间的并购,一揽子解决被兼并保险公司的债务、职工安排等问题,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和程度,为生产要素的平稳流动提供有效途径。况且,从经济学上的意义而言,保险公司虽失去了偿付能力,但仍具有可观的“商誉”价值应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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