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国保险业发展中的信用疲软问题
| | 保险论文 免费小论文 摘要:目前,围绕中国保险业如何在国内外各种挑战并存的保险论文 免费小论文形势下谋求更大的保险论文 免费小论文发展,如何在深度开放的条件下运用信用手段来规避风险、保障安全、获得收益,这已成为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此,本文谈几点认识。 一、信用疲软在中国保险业发展中的具体表现 随着商品交换范围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扩展,信用以特有的魅力成为以银行为主体,包括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内的金融体制运作中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成为信用经济,信用在保险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显得特别突出。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信用的支撑,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从改革开放以来的保险业发展的实践来看,信用疲软现象十分突出,而且呈现出日益发展的趋势,具体表现在国家信用、公司信用和个人信用三个方面。 从国家信用关系来看,信用疲软主要表现在国家相关政策不适应保险业发展的客观要求。(1)代理手续费标准偏高,影响保险公司利益的增长。如国家财政部规定从 1999年1月开始将代理手续费标准由5%调高到8%,并按公司业务毛保费来提取,这已成为业内惯例,这就意味着上调的3%手续费将会使得保险公司出现亏损局面。(2)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改革影响了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目前,国有企业职工占城镇职工总数的60%,由于国有企业改革使下岗职工人数占其中30%左右,意味着一部分人连最基本的三种社会保险都无钱购买,更谈不上购买其它险种。由于政府机构改革需精减的人数也在 30%左右,他们以前由单位购买的保险,大部分人暂时无法续购,更没有收入购买新险种。这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3)中央银行多次下调存款利率导致保险业盈利能力减弱。在中央银行连续7次下调利率的情况下,中国保险业的盈利能力明显减弱,有一些保险公司平均资金收益率不到3%,正面临着陷入利差倒挂的窘境。 (4)国家规定保险业总体税赋水平偏高,制约着保险业的发展。中国保险业税赋偏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中资保险公司比外资保险公司的税赋高,如在所得税上,中资保险公司为33%,外资保险公司为15%,反映了国家对中资保险公司在信用关系上的不平衡。二是国内保险公司的税赋也比国外的高。三是征税标准的依据不合理。外国征税标准都是按照满期保费的结余即利润额来结算,中国财政部门对保险业实行揽底征税,使得大部保费收入上缴财政,既减弱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也影响了国家的信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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