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保险:如何树立你的形象
| |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论文 去年,《中国青年报》曾发表一篇题为《欺瞒是我们追求业绩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论文手段》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论文文章,被各地报纸纷纷转载,引起社会上一场退保风潮。此后不久,新华社主办的《嘹望》周刊也刊登了一篇《保险业的阴面》的文章,文章明确地提出了一个观点:中国的保险业正面临着一场社会公众信任的危机,而且这种危机有放大的趋势。据中国保监会曾对5000名北京市民进行调查发现,许多人之所以不买保险,有30%的人是因为“投保容易理赔难”;20%的人是因为目前还没有发现合适的保险产品; 14%的人认为目前保费太贵; 约有5%的人在等待外资保险。另据中国景气监测中心同中央电视台就我国保险市场及现状,对北京、上海、广州7000多位有消费能力的居民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6.2%认为国内保险公司的诚信态度好,76.5%认为一般,甚至有17.3%认为差。如此低比例的诚信度,绝对是一种悲衷。 造成保险行业社会形象欠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经营理念出现偏差。定位在“以业务为中心”上,企业的整体经营活动都是以保费规模为核心,以企业自身的利益来分析消费者的需要,并通过“劝说客户购买保险”来实现快速占领市场的经营目的。在“以业务为中心”而非“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指导下,从而诱发了重展业、轻服务、重收费、轻赔付、急功近利、“投保和理赔两张脸”等现象。二是企业体制比较陈旧。国有保险公司由于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无法真正转变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商业性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尽合理,缺乏有效的约束力,因而存在着市场经营行为严重扭曲的问题。加上目前的经营考核体系大都是建立在考核保费收入、利润的基础上,并且把它与分支机构各项费用开支和干部提拔使用挂起钩来,客观上刺激了盲目扩张保费和赔付不及时甚至克扣保户现象的曼延,从而在社会上造成了保险公司是骗子的形象。三是营销制度不适时宜。营销制是上世纪90年代从国外引进来的一种先进办法,但我们更多的是引进了营销的佣金制度。营销员既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也不是国外的那种代理人,营销员根据销售保险产品的业绩领取佣金。为了多拿佣金,营销员在宣传介绍产品时,就不惜故意夸大保险责任,误导消费者。四是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各保险公司通过“l十x”增员法,以盲目扩充人数来扩大保费规模的方式在社会上大量招聘的营销员,文化素质偏 低,鱼龙混杂,又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就去销售产品,自然在宣传上容易产生偏差,导致社会公众对保险行业的职业道德产生怀疑。五是公众保险意识不强。有关数据显示,城镇居民中仍有12%不知道保险,有56%的人不了解保险,在农村更远远高于这个比例。一些基层干部和管理人员也不了解保险,有的甚至把保险与摊派、乱收费等同起来,列入减负项目。加上一些新闻媒介对一些投诉纠纷和行业中的不良现象进行一叶障目式、带有炒作性质的报道宣传,使整个行业形象面临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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