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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再保险“优先境内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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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再保险法规今起实施 中国保监会颁布的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地规范再保险市场的法规———《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简称《规定》)今起将正式实施。最为引市场关注的是,《规定》首次明确了《保险法》中关于商业再保险“优先境内分保”的政策要求。 明确境内优先分保具体实施办法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前,再保险市场一直是以法定强制分保为主。中国再保险公司作为国内唯一的中资再保险公司得以有20%的法定分保进账。但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法定分保比例逐年递减并即将于2006年取消,国内再保险业务将全面实行商业运作。在再保险市场不断发展的环境下,亟待对《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 本着充分保护国内再保险市场以及科学分散国内风险的原则,《规定》于第十一条明确要求:直接保险公司办理合约分保和临时分保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至少两家专业再保险公司发出要约,并且要约分出的份额之和不得低于分出业务的50%。 《规定》并没有强制规定分保业务留在境内的最低比例。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向记者表示,“在再保险市场逐步放开的趋势下,为境内再保险公司争取50%分保业务的优先谈判机会,比直接规定50%的分保业务留在境内,更符合再保险分入、分出公司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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