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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与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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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是保险的保险。当直接保险公司对其承保的巨大或特殊的风险承受有困难时,就有必要通过再保险进一步分散风险,从而扩大承保能力,保障巨灾损失的有效分散。再保险和保险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保险是前提和基础,再保险是后盾和支柱。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即开展了涉外再保险业务。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办理再保险的险种逐步增加,1986年以来,随着股份制保险公司的相继成立和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各家公司都设有再保险部门,安排分出业务,再保险市场在逐步发展。 我国的再保险市场虽已形成,但尚属初级阶段,不够发达,不够完善,具体表现在:第一,1996年以前,境内没有一家专业再保险公司,尽管再保险业务的重要特点是国际性,没有专业再保险公司也可以境外分保,然而,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保险大国,没有自己的专业再保险公司总是一个缺陷。这个问题直到1996年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成立才算初步解决。第二,这几年,国内各家保险公司虽然都设有再保险部门,但一般都只有分出业务,基本上不接受国内的分入业务,很多商业分保业务不能在国内得到妥善安排,导致我国保险业务贸易体现为逆差。第三,再保险业的技术力量不强,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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