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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投保单副本防范“告知不实”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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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人寿、安联大众人寿、太平洋安泰人寿等独资和合资保险公司大多制作投保单副本同保险单一起交给投保人,但国内保险公司例如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等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大多没有制作投保单副本,这给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特别是理赔服务带来很大的困难。投保单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对合同的正常履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如今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或疏忽或故意“告知不实”,导致大量有瑕疵合同的存在,同“代签名”一样成为影响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痼疾。 一、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产生的原因 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告知书”一栏时,可能因为多种原因“不实告知”,成为保险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隐患。经调查90%以上的保户没有仔细审阅过投保单,也不知道“健康告知书”如实填写的重要性。甚至有的保户认为交了钱就等于投保险了,只记得交了多少钱,而对自己填写的投保单却没有任何印象。投保人“告知不实”的原因很多: (一)投保人为骗取保险金,故意隐瞒被保险人健康状况。 (二)我国人身保险业务发展的时间比较短,虽然发展速度很快,但现状是老百姓还没有掌握足够的保险基础知识,再加上保险合同十分复杂,绝非人们能够短时间理解透彻,所以保户对投保单所列出的健康告知项目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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