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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费的变化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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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保险费的本质是被保险人用于应付意外事件的货币资金,其有必须性、保障性的特点。出险几率是确定保险费的主要依据,而保险标的的出险率又受行业类型、标的类型、标的用途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保险费率的主要变动规律是随出险几率、赔付率的高低而变化,随保险业务新旧而变化,费率随赔款大案的发生而呈升高的趋势,并且其变动还取决于大数法则的应用,及业务关系的时间长短。认识保险费的实质、掌握保险费构成的内容,了解保险费率的变化规律,对研究和经营保险,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保险费的本质是被保险人用于应付意外事件的货币资金 什么是保险费?看起来是个十分简单的问题,保险费就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 被保险人不交纳保险费,就得不到保险保障,保险人收不到保险费,就不承担保险责任,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就得不到赔款。基于此种关系,我们常常把保险费和赔款确定为权利和义务的对等,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是其应尽的义务;而从保险人那里获取赔款是其应有的权利。这种关系,在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例如,有人花钱购买飞机票乘飞机,那么,支付机票费用就是他应尽的义务,乘坐飞机就成了他的权利。收机票费就是民航公司的权利,提供飞机飞行就成了民航公司的义务;有人花钱看电影,支付货币购买电影票是应尽义务,观赏电影则是他应享受的权利,以此类推,不胜枚举。但对于保险来说,同一被保险人往往是连续地多次地向保险人投保,支付保险费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又往往是平安无事,得不到保险人的赔款,履行义务很多,行使权利很少。而保险人则同时向许多被保险人行使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只是向少数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履行义务,而大多数被保险人得不到赔款,难以享受自己的权利。保险费与赔款是义务与权利关系,未能点出保险费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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