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保险欺诈及防范
| | 保险论文 评职称论文 何谓保险欺诈?学术界对此莫衷一时,但大多数人认为,保险欺诈(也称道德风险)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保险论文 评职称论文,以虚构保险标的保险论文 评职称论文、编造保险事故或保险事故发生原因、夸大损失程度、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手段,致使保险人陷于错误认识而向其支付保险金的行为。 一、保险欺诈的现状 保险经营本身所特有的价值补偿和运作射幸性,给个别人提供了谋取不义之财的可能,他们参加保险的目的绝不是为了防范化解风险,而是要在各种情况布下一个又一个陷阱,或者使保险人支付不该支付的赔款或给储,这些都是保险欺诈的范畴。 保险欺诈几乎同保险业本身一样古老。长期以来,保险业不得不将其作为一种不可避免的风险因素而接受,因此,在计算保险费时,迫不得已地要将其考虑在内,这不但增加了善良人们的负担,同时也给保险业的正常经营增加了难度,从而对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影响。 近十几年来,随着保险业的蓬勃发展,保险欺诈不但没有得到遏止,反而有逐步扩大的趋势,因欺诈而导致的支出占总赔款支出的比例不断攀升,且速度相当惊人。在保险业发达的美国,保险赔款总支出的10-20%往往落到了骗赔者手中。早在1989年,美国全国仅因欺诈而增加的医疗费用就高达600亿美元(相当于人民币5000多亿元,几乎相当于我国1999年五年保费收入的4倍)。1994年,发生在美国的骗赔总额高达799亿美元,比1993年上升17%(而当年保费增长率仅为6.6%),这相当于每个家庭被骗赔者骗走1000美元。在西方,依据一些国家和各类保险业务有关的数字,可确定因欺诈而导致的赔款支出,最高可达保费收入的50%,通常比例则在10-3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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