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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寿险理赔中道德风险行为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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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理赔中道德风险行为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抱着赢利或赌博(非规避风险)的主观心理态度,采用隐瞒、欺骗或其他故意不实告知的方式和手段,获取保险理赔金的一种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规范的行为。道德风险行为涉及的保险金给付额高,社会的负面影响大。甚至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阻碍保险业的健康有序地发展。为此,本文就它的特征作简要的论述。 在理赔办案过程中,道德风险行为表现形式各异,手段多变,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难发现它具有某些共同的特点。为了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道德风险行为。笔者试图总结其特有的规律,将他们的特点归纳如下: 1)道德风险行为申请的保险理赔、“保险事故”的发生距保险合同生效日、或医疗免责期结束之日非常接近。笔者对所在公司1998年度的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案进行了统计,结果是保单生效后三天内平均每天“出险”的发生率要高于保单生效一年内平均每天“出险”发生率的3倍以上;保单生效后十天内平均每天“出险”的发生率要高于保单生效一年内平均每天“出险”发生率的2倍以上。经核查发现,一些保户是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以后投保的。 2)道德风险行为涉及到的保险金给付额较高。表现为投保的金额高、或投保的险种、份额多,或多家保险公司投保。笔者抽样统计了所在公司1998年度310件理赔案,结果是涉及道德风险行为的理赔案件发生率仅为1%左右,但道德风险行为涉及理赔案件的保险理赔金,占全部案件理赔金额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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