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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头垄断竞争中车险价格行为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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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我国产险市场的结构分析 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和市场运行绩效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市场结构决定企业行为,企业行为决定市场运行绩效。因此,我们在分析车险定价行为之前,就必须首先研究产险市场的结构问题。一般来讲,市场结构是指在某一行业中,企业在数量、市场份额、规模上的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行业内部竞争和价格形成的市场组织特征,它反映行业内生产者之间以及生产者与顾客之间的交易关系和地位,反映市场竞争与垄断程度;其中,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异化和市场进入壁垒是影响市场结构的三个主要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一)市场集中度 在西方市场经济中,衡量垄断程度一般用市场集中度这个概念,其中绝对集中度是最基本的指标。截至2005年4月份,我国产险市场共有31家经营主体。 2004年,保费收入前五位产险公司总的市场份额高达90.26%,其中,中国人保占58.09%(见表1),处于绝对领军地位。随着新公司的进入,截至 2005年4月份,这5家公司总的市场份额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较高(88.96%)。根据最早提出并运用绝对集中度指标的美国教授贝恩的观点:某行业中前四位企业市场占有率在75%以上的为极高寡占型市场,显然我国目前产险市场属于典型寡头垄断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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