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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分业监管下的中国理财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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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按照入世承诺要开放金融市场以来,各金融机构纷纷探索理财业务,而2003年以来此趋势尤为突出,进入2004年则呈不断加速的态势,理财市场的竞争趋于白热化和公开化。然而,在带有几分自发色彩的混业竞争白热化和公开化的同时,伴之而来的是理财市场、资产管理市场竞争的无序乃至混乱。有法不依、政出多门、割裂市场、标准不一、多头 监管等负面效应,成为当前我国理财市场的突出问题和特征。对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协调,加快立法进程,探索统一监管和功能监管,加大培训和教育力度,促进理财市场健康发展。 理财市场兵分五家 目前理财业务的竞争主体主要在以下五类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 商业银行 2003年以来外汇理财业务受到商业银行的大力推广,品种创新层出不穷。进入2004年下半年,人民币理财业务出现了快速发展势头。目前理财产品已经超过20余种,商业银行承诺的一年期人民币理财的预期收益率最高曾达到3.24%的水平。2004年底以来个人人民币理财的市场规模快速达到了四五百亿。 各银行推出的人民币理财业务其模式为:银行依据自己所持有或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活跃的某种债券(仅限于国债和金融债)、央行票据的期限和收益率,确定所发行理财产品的期限和预期收益率,在柜面向客户出售理财产品,然后将所筹集的理财资金用于购买自己持有债券、票据或从银行间债券市场、央行公开市场买入原定的债券或票据,以锁定理财产品的期限和收益率。理财产品到期前,银行可将这些债券和票据兑付或卖出,以实现收益并收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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