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保险风险证券化的涵义及其发展
| | 保险论文题目 一、保险风险证券化的保险论文题目内涵 格顿(gardener)对“证券化”作了一个广义的保险论文题目定义,即“储蓄者与借款者通过金融市场得以部分或全部地匹配的一个过程或工具”。证券化过程就是一种金融产品的加工、转换过程——将适合证券化的资产转换成证券的过程。 在美国,“保险风险证券化”(insurance securitization)作为一种金融风险管理工具,被定义为把保险业风险通过金融有价证券向资本市场转移。保险风险证券化过程包括以下两个要素:①把保险业现金流转换成可买卖的金融有价证券;②保险业风险通过这些有价证券的买卖向资本市场转移。第一个要素属于“金融工程学”的范畴,本质上是把保险业现金流组合、拆分,变成新的不同的金融有价证券。保险风险证券化的第二个要素涉及可转换风险的最终接受者。取代了保险公司原来把保险业风险转嫁给再保险人的做法,而是把风险转嫁给了更广泛的资本市场。这是典型地通过金融工具买卖来实现风险转移的做法,只不过金融工具的现金流(偿付)依保险经验而定。例如,可流通可交易的巨灾期权,其期权偿付是基于保险业所遭受的大额巨灾损失。巨灾债券,在一定期限内,其息票利率和本金是否对投资者(债券持有人)进行支付是根据保险“事件”(可能基于一个行业指数,或发行债券公司所承受的巨灾损失程度,或其他诱发事件)的发生情况而定的。 保险风险证券化以未来保险期间或再保险期间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标的,进行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资本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借以转移风险,融通资金。可以说,这是一种保险负债证券化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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