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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 完善内控 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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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我国保险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对保障经济、促进改革、稳定社会、造福人民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保险业务持续发展,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1980年以来,我国保险业以年均37.6%的速度增长。1998年,全国保费总收入达1247.3亿元(人民币,下同)(含外资机构),比上年增长14%。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499.6亿元,比上年增长3%,占保费总收入的40%;寿险保费收入682.7亿元,比上年增长23%,占保费总收入的55%;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65亿元,比上年增长18%,占保费总收入的5%。当年财产险和短期人身险共支付赔款318.2亿元,寿险给付237.7亿元。1998年增提各项准备金355.2亿元,其中财产险和短期人身险准备金增加8.1亿元,寿险增加347亿元。1998年上缴营业税48.2亿元。财产险业务实现利润11亿元。截止1998年9月底,保险业总资产达1990.8亿元。 (二)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多家竞争的市场格局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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