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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管理与保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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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管理作为保险公司管理的一个有利工具,其重要性应该得到各方面的认同。它不仅应与偿付能力一样,作为监管部门监管保险公司的起始点,以及制定资金运用政策的依据,同时,也应该成为保险公司经营者的着眼点和市场评价保险公司的关注点资产负债管理与保险监管。 资产负债管理与保险资金运用 首先,从寿险产品的角度来看保险投资。 一般说来,根据业务来源的不同,寿险资金的性质可分为四种类型:由寿险公司担保投资回报的资金;寿险公司和客户共担风险的资金;完全由客户承担风险的资金;客户利益与金融指数或物价指数挂钩的资金。以上四类资金分别对应着传统产品、传统分红产品、投资连结产品和指数连结等不同类型的产品。目前,前三种产品大陆寿险市场都已经推出。 相应地,这些不同产品对应的投资渠道和方式也应有所不同。 传统产品的全部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产品经营的全部盈余也由保险公司享有。但是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预定利率过高可能导致保险公司蒙受利差损风险,而预定利率过低则导致客户在通胀环境下解约。显然,这部分资金其性质本身就决定了无法适应未来市场利率的波动,应投资于风险小的资产如国债、信用高的中央企业债、金融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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