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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 需创新保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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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含义及意义 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是指从社会属性角度看保险本质所产生的对整个社会的积极作用。这种作用表现为:保障生产和流通的正常进行,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持力;调节社会资金在消费和储蓄之间的比例,辅助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保持金融稳定;促进社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减少社会损失;分担政府社会保障职能,共同构建起一个强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 正如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所言,保险是一种影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之间配置风险的制度。通过对保险这种制度安排下的保险关系、保险分配关系及其客观规律性的认识,我们认为,现代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集中而突出显现为经济的助推器和社会的稳定器。大量研究分析表明,现代保险以其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为平台,对社会的政治经济稳定和健康发展,对企业的持续经营和扩大再生产,对保障个人及其家庭的财产安全、生活安定、人身健康,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研究和认识现代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将为我国保险产业发展指明方向。 对现代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认识有待提高 现代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有助于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有序进行,推动科学技术的现实转化,增进社会福利。然而,相对于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两大功能,无论在实务界还是在理论界,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认识还有较大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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