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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保险监管框架已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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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息今年晋升为正部级单位的中国保监会其内部各机构设置最终敲定,部门领导人也已走马上任。随着三定方案的最终落实,对中国保险业最高监管部门的机构与管理人员的基本到位,有关专家指出,将对保险行业的发展、保险监管质量的提高有实质性影响。 保险监管将有大动作 与原部门设置相比较,保监会新增设了四个部门:发展改革部、资金部、信息部、派出机构部。从机构设置看,保险监管今后将在行业发展指导、保险资金运用、行业信息管理与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同时,这四个部门将在统合保险监管资源、协调行业平衡发展等方面,起到至为关键的作用。 据介绍,新设立的发展改革部的主要职责是设计行业发展战略;拟订监管方针政策及化解行业风险措施;研究规范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并对保险公司的重组、改制、上市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等。资金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规章制度;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承办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的具体审核工作;协调有关单位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等。信息部和派出机构部的设立将建立完善行业信息搜集、整理、分析、披露框架,协调保监会与各派出机构的关系,从而更有效地提供相关服务及有效防范和化解行业现实和潜在的风险。专家指出,从新设四部门的职能看,保险监管今后将在这些领域有很大动作,进而带动、促进行业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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