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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治:保险监管的新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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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治概念的提出 善治,顾名思义,是善意治理之意。从西方管理理论来看,善治是指政府与公民合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而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它本身体现了政府与公民之间一种新型的、具有时代特点的相互关系。善治理论的提出,为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方式和程度提供了一种新的管理理论,是改变政府在微观经济中的行政管理作用和实现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有力支持。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速度加快,各国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由此而形成的社会利益要求更加多榇化和复杂化。依据传统的经济管理理论,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在如今纷繁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已显得力不从心。因此,主动调整政府在管理经济中的内容和方式,将一些自身做不好、没有能力做或不能做的事情交给市场,让这只“看不见”的手自我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发挥市场的自我矫正作用。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政府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开始改变以往什么都管的方式,开始主动向社会放权和还权,将自己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交给社会、交给市场,使自己从无限职能的政府变成有限职能的政府,给予社会更大的选择权和自由度,而自己则集中资源和精力管理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和制定经济健康发展的宏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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