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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险监管 迎接入世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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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双方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已达成一致,目前仅剩下与包括欧盟在内的几个少数成员团签订双边协议,这预示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入世带给中国保险业的不仅仅是机遇,更多的是挑战;不仅会促进经济增长,也可能引发危机。在开放的过程中,要实现规避风险、减少负面影响、化挑战为机遇的目的,需要对现有保险机制进行更科学、更理性的调整和完善,而其中加强保险监管的力度显得尤为重要。我国保险业欲融入国际市场,监管体系应首先与国际接轨。因此,我国保险监管机关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将监管水平推向法制化、现代化、国际化已刻不容缓。 一、我国保险监管的现状 (一)保险监管已初步建立。我国是先有保险业,后有保险监管;先有保险监管,后有保险市场。1998年以前,保险监管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监管机构建设和保险监管力度与保险业的发展一直存在较大的差距。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保险监管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保监会在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确保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保险监管力度不够。我国的保险监管由于受人力、机构和设备的限制,加之经验的不足,目前还基本处于被动的监管状态,监管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不够。由于采取的是较为严格的实体监管方式,监管的重点仍在条款费率审批、手续费标准管理等方面;而对于关系到保险行业稳定的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质量等重要方面的监管力度还很不够,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监管力度还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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