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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直面“新兴风险”:赔与不赔的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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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保户害怕传染,拒绝我们上门拜访。”4月28日,北京某寿险公司一位业务员向记者抱怨说,新单业绩不理想,甚至一些续期保费也不能按时收回。 而非典疫情对保险业的影响绝不仅限于业务人员的展业方式。一个备受关注的现象发生在4月下旬——此前一直保持缄默的寿险公司纷纷开始启动非典案例的理赔程序。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一个立竿见影的反应。4月24日,中国保监会公开表态:由于非典型肺炎是新发病种,在保单签发时并不在传染病行列,现有保单的被保险人如果因为非典型肺炎遭受损失,保险受益人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申请保险赔付。 此前一周内,中国保监会先后向各地保监办、保险机构下发了《关于加强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防治非典型肺炎应对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保险销售人员非典型肺炎疫情防治及相关保险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5项通知。 与赔付行动相追随,在监管部门的政策推动下,保险业的非典营销也迅即展开。 平安寿险打出了为抗典一线医疗员工提供团体保障的计划,具体做法是将“平安住院安心”、“平安住院医疗”和一年定期寿险组合在一起,针对医疗工作者进行销售。 泰康人寿将“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泰康团体住院医疗保险”和“泰康团体综合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因感染“非典”住院治疗的,取消一般住院日额的3天免责期,即从住院第一天起就可享受每天50元-250元的定额给付;因感染“非典”就诊,一般疾病等待期由30天减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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