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析转轨时期寿险公司获取经济效益的落脚点
|
| |
在经营战略重心转移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必然面临业务下降、公司利润减少的问题。但是,保险公司作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商业性经营机构,其经营目的就是要追求盈利和经济效益最大化。本文着重探讨影响寿险公司利润构成的因素,以及如何实现寿险公司的利润最大化。 在商业寿险公司中,精算师根据概率论及利息理论估算未来给付的现值;根据预定利率、预定死亡率和附加费率,按照收支相等的原则,厘定为应付未来的保险利益给付和经营成本所需收取的保险费。可见,寿险公司除了运用资本金、公积金获取收益外,利润主要来自于: 1.利差益,即当年的实际利率高于预定利率。 2.死差益,即预定死亡率高于当年实际死亡率。 3.费差益,即预定附加费率高于当年的实际费用率。 一、银行利率过多地限制了寿险盈利的空间 寿险保费的核心是纯保费。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的纯保费是以一定贴现率折算的未来支付保险金的现值。该贴现率即为预定利率,它与纯保费呈反向变化。预定利率既体现了寿险公司对客户的责任,又体现了寿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一般情况下,寿险的预定利率依据资本收益率来确定。但我国寿险资金运用情况与寿险市场较发达的国家相比有所不同(见表一)。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